依據香港稅務局的最新指引,判斷業務運作是否在香港進行有許多考慮因素。例如:你是一位從事國際貿易的商家,從中國采購產品賣給英國的人口商,什么是最主要的考慮因素呢?一般包括以下(但不僅僅是)因素:
1、怎樣在中國找到的供貨商?這個問題的首要目的是調查你公司的主要運作是否在香港。如果你的供貨商是通過香港的展銷會找到的,那么這是一個不利因素去證明非本港營業的。但如果你是派人從加拿大到英國尋找供貨商,進行聯系和談判的話,這便是一個證明海外利得的有力證據。
2、怎樣在臺灣找到買家?這是和第一個相類似的問題。如果你在英國的客戶是通過在香港辦公室而聯系,并且在香港談判的話,那么這會是不利因素。但是如果你派人從新加坡到英國取得聯系,并且在英國談判成功,那么這便是一個有利因素。
3、怎樣將貨物從中國運到英國?如果你將貨物直接從中國運往英國、或者經香港去英國,并且在香港沒有任何加工,而使到產品的價值增加,這是一個有利的因素。但如果在香港經過包裝、或者將產品的價值增加后,再運往臺灣的話,那么這便是不利的因素。
4、合約是在哪里簽定?如果合約是在香港簽定的話,那么這是一個不利的因素。而假如是在英國或加拿大簽定則是有利的因素。
5、怎樣支付貨款?這不是一個主要的考慮因素,因為香港政府非常歡迎任何人尤其是國際貿易商家利用香港的金融體系來進行交易。
稅務局必須要考慮以上的因素來認定業務運作及收入是否源自香港,或是否屬于海外所得而無須打稅。當然,如果你想更了解關于海外利得的稅務安排,我們建議閣下可安排時間跟北京港駿的專業顧問進行咨詢,獲取更多的專業建議。請記住一點:任何的稅務安排都必須事先予以安排,事后才去做就是刻意瞞稅,更要承擔刑事責任。
文章標題:怎樣判斷香港公司海外利得(Offshore profit)?
關鍵詞閱讀:海外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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