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在闡述商標特點時所說,商標依附其代表的商標或服務。而商品及服務的多樣性就決定了商標種類的多樣性。了解商標的種類便于商家更好地選擇及使用商標。下面就對商標種類劃分詳細說明。
一、從商標的外觀可以將商標劃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和組合商標。以下為具體說明:
文字商標
“文字商標”,顧名思義是指由文字構成的商標。這些文字可以是中國漢字,少數民族文字,外國文字和阿拉伯數字或各種不同文字的組合。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特定的文字,故此,文字商標目前在世界各國使用比較普遍。其特點是比較簡明,便于稱謂,有的詞表示一定的含義,可以使商品購買者產生親近之感。如“雪花”牌商標,用在飲料商品上,會給人一種冰涼、清爽質感;“海鷗”、“梅鹿”等商標,在日用品和服裝等商品上使用,會給人一種輕松、自如、歡暢或溫暖之感。
此外,還可以使用商標持有人的簽名和企業名稱的縮寫來作為文字商標。這種商標能使人對商標持有人加深印象,因為可從商標直接知道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從而更加利于樹立企業形象。如“張小泉”剪刀,是張小泉剪刀生產者的;“盛錫福”帽子,是盛錫福店經營的,等等。
數字也可作為商標。如“555”、“414”、“999”、“777”等,這種商標雖然不一定表示什么意思,但其具有自身的特點,不落俗套,別具一格,也逐漸被一些人所認識,同樣可以收到較好的效果。
但是,凡是都有兩面,文字商標也有其不足之處,就是受著民族、地域的限制。比如漢子商標在國外就不便于識別。同樣,外文商標在我國也不便于識別。還有少數名族文字,也受著一定地域所限。因此,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同時,一般需要加其他文字說明,以便于識別。
圖形商標
所謂圖形商標是指僅用圖形構成的商標。
這種商標豐富多彩,千變萬化,可采用各種動物、植物及幾何圖形等圖形構成。圖形商標的特點是比較直觀,藝術性強,并富有感染力。圖形商標還有一大特點,就是不瘦語言的限制,無論哪國人講何種語言,一般都可以看懂,有的一看即可呼出名稱,有的即使不能直呼名稱,也可以給人留下較深刻的印象,圖形商標一般有一下幾種:
1、 記號商標
記號商標是指用某種見到符號構成圖案的商標。其特點是標志性較強。
2、 幾何圖形商標
幾何圖形商標是以較抽象的圖形構成的商標,與記號商標類同。
3、 自然圖形商標
所謂自然圖形商標,是指以人物、動植物、自然風景等自然的物象為元素所構成的圖形商標。有的以實物照片為元素構成,有的則以經過加工提煉、概括與夸張等手法進行處理的自然圖形構成。
4、 中性商標
中性商標是指無含義的商標。這種商標雖然無含義,但不易于他人的商標混同,比較容易獲準注冊,而且比較有現代感。目前有很多企業采用這種商標。
組合商標
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成分相結合所構成的商標。既便于識別與稱謂,同時又使其內容更加深化,也就更具有感染力。也有的是以漢字、外文字與阿拉伯數字相組合的商標,分別表示不同的含義;有的是圖形加文字,例如名牌轎車的商標,像別克(Buick)、寶馬(BMW)等,更多的是中文加英文的商標。組合商標又可分為以下幾種:
1、 服務商標
服務商標是指用來區別其他同類服務項目的標志,如航空、旅游、保險和金融、郵電、飯店、電視機等企業使用的標志,就是服務商標。
2、 營業商標
營業商標是指生產者或經營者將特定的標志或企業名稱用在自己制造或經營的商品上的標志。這種標志也有人叫他是“廠標”、“店標”或“司標”。
3、 制造商標
制造商標也稱工業商標、生產商標,有時也作為主商標或廠標使用。制造商標在中國是最常見的,眾多企業主要使用這種商標。其特點是突出企業形象,不僅可以將別的生產者區別開,而且有利于創立名牌,增強消費者的信賴感。
4、 銷售商標
銷售商標亦稱商業商標、推銷商標,即銷售者為了表示自己銷售的商品而使用的商標。如盛錫福帽店的“盛錫福”。銷售者使用銷售商標,不是在宣傳生產者的商標,而是在宣傳自己的商標,這樣有利于經營者獲得經營的信譽,從而擴大銷量。
5、 廣告商標
廣告商標為專門用于廣告宣傳的商標。
6、 個人商標
個人商標是指批發商及零售商在商品上不使用生產企業的商標,而僅僅使用自己的商標。
二、從商標的屬性可將商標分為集體商標、馳名商標、防御商標和證明商標。具體說明如下:
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是由某一集體組織(如協會)申請注冊的商標。其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并非集體成員共同享用。集體組織成員根據需要,制定章程,規定使用條件、權利與義務。
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是指知名度較高,眾所周知的商標。按國際條約規定,馳名商標需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認定。新條例延續了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在經濟騰飛的今天,商標馳名商標更多地被視為一種“企業榮譽”,而不是一種法律保護手段。實際上,馳名商標不僅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個法律概念。馳名商標由于其具有相當的知名度,更易于遭受侵害,因此法律給予其特殊的保護。
對馳名商標權保護,一般有兩大理論:一是混淆理論,二是淡化理論。傳統的混淆理論將商標權局限在注冊商品或服務上,即商標持有人只能在注冊商品或服務范圍內享有商標權,第三人也只有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他人商標,才構成對商標權的侵犯。新商標法結合商標淡化理論突破了這種限制,以造成混淆為原則,給予馳名商標擴大化保護。而擴大化保護就是擴充這類商標的權利范圍,不再將其局限于注冊商品或服務上,二是擴展到所有的商品或服務上。
混淆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直接混淆,一種是間接混淆。直接混淆即俠義的混淆,是指消費者無從分辨或混同兩個事實上產自不同企業的商品,這種情況比較容易發生在同類商品中,是嚴重的商標侵權行為,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又叫作“假冒他人商標”;間接混淆是廣義的混淆,是指消費者很清楚某一商品不可能由某一企業直接生產,但卻認為該企業與實際生產者之間有某種許可、贊助、參股或商品化的關系,總之由該企業對商品的生產實施最終控制,但實際上并不存在這種關系。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意味著消費者看到在后的商標會立刻聯想到一個知名的在先商標,并能感覺到是在可以攀附在先商標,從而與在先商標存在一種衍生的關系。這種聯系的前提是在先馳名商標具有較高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在新條例開始生效以前,馳名商標的擁有人可借反對注冊的法律程序或關于假冒的法律而受到保障。
在新條例下,有權更具《巴黎公約》獲得作為馳名商標保護的商標擁有人,在有人于香港使用任何與他的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商標,而該使用可能會令公眾產生混淆的情況下,該擁有人有權借強制令限制在香港就該等貨品或服務使用該商標。假如能夠提出默許抗辯,而且對某商標的真誠使用在2003年4月4日前已經開始,該使用者可得到補救,而該等使用亦不會受到影響。
馳名商標擁有人需符合以下說明:
1、 任何巴黎公約國或世貿成員的國民,或以任何巴黎公約國或世貿成員為居籍或通常居住于任何巴黎公約國或世貿成員的人;
2、 擁有香港居留權的人;或在任何巴黎公約國、世貿成員或香港設有真實而實際的工業或商業機構的人,不論該人是否在香港經營業務或擁有任何在香港的業務的商譽。
此外,如上文所述,商標如果與某在先馳名商標相似,這會構成反對注冊的相對理由,而在后商標所涵蓋的貨品或服務并不需與在先商標所涵蓋的貨品或服務“相同或相類似”。
防御商標
防御商標是商標持有人在非類似商品分別注冊,以擴大其保護范圍,一般較馳名的商標都采用這種方法。防御商標又可以分為:
1、 聯合商標
聯合商標是指同一商標持有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幾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有的是文字近似,有的是圖形近似。這種商標注冊后,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為了防止他人仿冒或注冊,從而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商標。
2、 備用商標
備用商標也稱貯藏商標,是指同時或分別在相同商品或類似商品上注冊幾個商標,注冊后不一定馬上使用,而是先貯存起來,一旦需要時再使用。注冊備用商標,從商標戰略角度看,主要有三種考慮:一是某商品雖然沒投產,但一旦投產時,即可及時使用,而不會影響產品銷售;二是為了保證名牌商標信譽,一旦由于某種原因,商品質量達不到要求時,可使用備用的商標(即所謂的副標)暫時代替;三是萬一扎了牌子,可以及時換上備用商標。
3、 等級商標
等級商標是指在商品質量、規則、登記不同的一種商品上使用的同義商標或者不同的商標。這種商標有的雖然名稱相同,但圓形或文字字體不同,有的雖然圖形相同,但為了便于區別不同商品質量,而是以不同顏色、不同紙張、不同印刷技術或者其他標識作為區別,也有的是用不同的商標名稱。
4、 組集商標
組集商標是指在同類商品上,由于品種、規格、等級、價格的不同,為了加以區別而使用的幾個商標,并把這個幾個商標作為一個組集一次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組集商標與登記商標有這相似之處。
5、 親族商標
親族商標是以特定的商標為基礎,再將其與各種文字或圖形結合起來,使用于同一企業的各類商品上的商標,也稱“派生商標”。如美國柯達公司以“KOBAK”商標為基礎,創造派生出“KOBACHROME”、“KOBAGRAPH”、“KOBASCOPE”等商標,就是親族商標。
證明商標
證明商標亦稱保證商標。在國際上一般是由某協會申請注冊,協會對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原料、制造方法及其他特徽有檢驗能力,并保證負責其質量。使用保證商標,由協會認可,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規格等必須達到保證的標準。這種商標也可用于服務項目上,證明某服務的特點等。目前,在中國、美國、英國等二十幾個國家對此都有具體法律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注冊的“綠色食品標志”就是證明商標。證明商標又可以分為:
1、 雙重商標
雙重商標是指在同種商品于服務上同時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嚴格來說它不算作商標的一個種類,只是在客觀實際中人們對它的一種稱謂。他們的出現有種種原因:一是企業雖然使用注冊商標,但很不顯著,往往習慣地為商品起個別名,并且突出使用,久而久之,這種別名創出了牌子,人們也就自然稱其為商標。這就形成了雙重商標,商業企業又注冊一個商標,同時使用兩個商標。“長城”牌“汾”酒即是一例,其“長城”是某外貿公司的商標,其“汾”字是廠家的商標。三是企業同時使用總商標(代表企業形象)和產品商標(突出使用形象)。“康泰克”緩釋膠囊治療感冒新藥就是突出使用“康泰克”商標,同時又使用“SKSF”商標(總商標)和“CONTAC”商標。四是分別注冊兩種文字商標,同時使用,以方便消費者。如某飲料商標同時使用中文“可口可樂”和英文“COCACOLA”就是一例。
2、 音響商標
以音符編成的一組音樂或以某種特殊聲音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即是音響商標。如美國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個音符編成一組樂曲,把它灌制在他們所出售的錄影帶的開頭,作為識別其商品的標志。這個公司為了保護其音響的專用權,防止他人使用、防制而申請了注冊。音響商標目前只在美國等少數國家得到承認。
3、 氣味商標
氣味商標就是以某種特殊氣味作為區別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務項目的商標。目前,這種商標只在個別國家被承認他是商標。
4、 立體商標
以立體物作為商品標志的商標為立體商標。如特殊的商品包裝、容器等可以區別不同商品的立體物質。
5、 氙原子商標
氙是一種化學元素,美國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兩個研究人員唐·愛格勒和埃·施維用氙原子設計一個“IBM”商標,其長度只有6600億分之一英寸,是當今世界上最小的商標。這個商標即為氙原子商標。
6、 無主商標
由于某種原因,商標主持人已經不存在了,這個商標即為無主商標。
除以上劃分外,商標還可分為已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已注冊商標受成文法和普通法的雙重保護,當該注冊商標被非法使用時,商標持有人無需證明自己有足夠的商譽,僅憑注冊的事實便可起訴其他盜用其商標的不法商人,并同時可阻止競爭者以相似的商標用于市場上以混淆消費者。商譽的簡歷并非朝夕,若商標未經注冊,卻遭假冒而今持有人蒙受損失,則要控告對方及追討賠償,恐怕難如登天。因此,要維持商譽,出了積極提高產品、服務質量,應及早將商標注冊,避免侵權所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