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基金的文件和并購的策略、基金期限、投資者的背景、并購對象的行業特點、區域特點、退出路徑等很有關系。
關于設立離岸基金需起草的文件,離岸基金的法律主體、投資風格、投資方向、策略可以以千變萬化的方式搭配,但其成立的過程和需要的法律文件卻基本一致,通常需要以下三類文件:基金銷售性文件、基金憲法性文件和基金的各類服務性合同。根據開曼法律,基金的銷售性文件要包含足以讓投資者做出有充分知情的決定的所有重要信息。開曼基金憲法性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基金的管理人團隊及業績介紹、基金是開放式還是可封閉式的、基金的規模、投資方向(例如投資于股權、證券、債券、期貨、衍生品等)、投資策略、投資限制( 例如單個項目投資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一定百分比等)、杠桿率、最低投資額、認購的方式和程序、凈資產計算的方法和頻率、業績提成的計算和分配、門檻利潤率、績效收益追補、回撥條款、核心管理人事件發生、咨詢委員會的權限、新投資人加入、投資利益的轉讓、基金贖回的方式和程序、基金利益沖突的披露、競爭基金的設立、基金的風險等。
文章標題:離岸基金的法律文件
關鍵詞閱讀:離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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