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金融市場有不同的類型:從業務范圍來看,有混合型、分離型、避稅型及滲漏型等離岸金融市場;從市場形成的動力來看,有自然漸成型和政府推動型離岸金融市場;從市場功能來看,有世界中心、籌資中心、供資中心及簿記中心等。以下以市場業務范圍分類。
其一,混合型離岸金融市場。主要特點在于離岸業務與在在岸業務相互交融。離岸金融交易的幣種是市場所在地國家以外的貨幣;除離岸金融業務外,還允許經營在岸業務和國內業務,但必須交納存款準備金和有關稅賦,管理上沒有限制,經營離岸業務不必向金融當局申請批準。我國香港離岸金融市場屬此類型。
其二,分離型離岸金融市場。主要特點是離岸業務與在岸業務分立、離岸賬戶與在岸賬戶分離、居民交易與非居民交易基本分開,嚴禁資金在離岸賬戶和在岸賬戶之間的流動。
其三,避稅或避稅港型離岸金融市場。又稱為簿記型離岸金融市場,是通過在不征稅的地區設置名義中介機構、在帳簿上處理境內與境外交易。其主要特點在于,市場所在地政局穩定,稅賦低,沒有金融管制,可以使國際金融機構達到逃避資金監管和減免租稅的目的。巴哈馬和開曼以及百慕大等屬于此類型。
其四,滲漏型離岸金融市場。其主要特點是離岸賬戶與在岸賬戶分立、居民交易與非居民交易基本分開運作,但允許兩個賬戶之間有一定程度的滲透。
文章標題:離岸金融市場的主要類型
關鍵詞閱讀:離岸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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